1.职工医保参保人及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应选择1家“小点”(指基层或一级医院)以及1家“大点”(指二级或三级医院)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,办理顺序必须先“小点”后“大点”。其他城乡居民,应选择一家“小点”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。
2.在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进行相应专科门诊就医不受选点限制。已实行普通门诊协议管理的大中专院校学生,其普通门诊待遇按校方规定。祈福医院是政府指定的“大点”(三甲)医院。居民医保参保儿童、中小学生必须先选“小点”(基层或一级医院)即任何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,然后才能选定祈福医院“大点”门诊统筹就医。
3.居民医保的非从业人员、老年人,只能选“小点”,无法选定祈福医院“大点”。但可来祈福医院住院和办理门特、门慢。
4.凭医保凭证(指医保卡或社保卡)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小一寸免冠彩照前往拟选定医院办理。
5.有效期从办理选点当日起至12月31日止,祈福医院门诊大堂咨询台办理选点。